校外培训治理实行扣分制?熊丙奇:搞得太复杂,执行问题多

像驾照扣分一样实行校外培训机构扣分制管理?宁波的这一措施在在全国还是首创。扩大了监管范围,量化了处罚制度,是否真的是管理上的进步?对此,院校桥采访了教育学专家熊丙奇博士的观点。
 
近日,宁波市教育部门联合信用管理部门,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对象为: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经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违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实行记分制,总分12分,扣分细则基本涵盖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比如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共有9项,包括:

 

  • 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房屋、消防、食品等重大安全隐患;

  • 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 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或者跑路;

  • 被查处2次以上、执意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继续从事文化学科培训等。

 

除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次性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它的扣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进行销分。
 
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名单进行实时公布,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此外,该名单还将分别抄送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协同开展重点监管。
 
扣分制度是否有助于改善校外培训办学环境,实施过程中是否还存在问题?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院校桥采访了教育学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博士。以下内容整理自对熊丙奇博士的采访记录:
 

熊丙奇博士,图片来自网络
 
我觉得,这个扣分制度并没有新奇之处,主要是将之前对培训机构的处罚进行了量化,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吊销资质。扣分制看似很严格,但是不一定科学。
 
目前来看,就存在很多矛盾点,比如:
 
将未取得办学资质、违法违规办学的机构也纳入这个监管体系,没有资质的机构怎么吊销资质?另外,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何扣分,权力也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之后能否严格按照标准,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机构?
 
我认为还是要转变监管思路,降低准入门槛,把所有培训机构纳入合法的监管中。应该取消前置审批,实行工商注册登记,加教育备案审查制度,对培训机构办学过程进行监管。
 
宁波的这个扣分制度也是一种过程监管,如果真的实行好的话,再强调办学资质高门槛的前置审批,意义就不大了。
 
教育部门需要思考如何放权,不要把治理培训机构越来越复杂化。
 
回归到我国治理培训热的问题,现在仍然是培训机构供给端的治理,其实更关键的是治理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只要需求在,培训热是无法根治的。当前,对培训机构的治理必须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二是治理培训需求,这需要政府部门放权推进改革。